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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校

我校完成“扬帆工程”资金发放工作

时间:2016年05月08日 信息来源:东营职业学院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根据上级文件《关于实施山东省高校“爱心扬帆工程”的通知》(鲁慈[2015]11号)和《2015年山东省高校“扬帆工程”实施方案》要求,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山东省慈善总会、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山东省慈善总会高校分会决定在全省高校开展“爱心扬帆工程”工作,我校共11名学生获得资助资格。


  本次资助对象为全体高职学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专科在校学生,要求学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俭朴;在校期间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学习成绩优秀;无违纪现象。此次评选参照参考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程序,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报送推荐的候选人情况进行初步审核,重点对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学院公示3天,学校公示5天后上报。


  经过审核,我校吴秀萍等11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资助资格,每人获得资助2000元,现已全部发放。


供稿人:孙颖     来源:学生工作处    编辑:李相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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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东营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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