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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校

党委常委会学习并研究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时间:2016年10月15日 信息来源:聊城大学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10月9日,党委书记、校长马春林主持召开党委常委会,学习并研究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校领导徐传光、王强、孔祥华、窦建民、张跃飞、段培永、胡海泉等出席会议,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认为,《问责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遵循,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对于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马春林在讲话中指出,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问责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要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学习《党章》和《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真正学深悟透,在融会贯通中加深理解和认识。要带着问题学,把《问责条例》规定与当前存在的管党治党突出问题有机衔接起来,切实提高运用《问责条例》严肃问责、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创新方式学,坚持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学习与理论研讨相结合,不断提高学习效果。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带学促学作用,推动学习层层深入、全面覆盖。

马春林强调,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贯彻落实问责条例的政治责任,要准确把握问责的实施主体、对象、情形、方式方法,切实解决好“谁来问、问谁责、问什么、怎么问”的问题,压实问责责任,把问责的责任压给各级党组织,分解到党的各个工作部门,以问责推动负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要加强对《问责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开展多角度、全方位的舆论宣传,加大问责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强化警示教育功能,营造浓厚氛围,持续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马春林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关键少数”作用,要带头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从我做起,坚持以上率下,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认真履职尽责。要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切实做到敢管敢治、严管严治、长管长治。要明确责任,“一把手”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在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中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以担当诠释忠诚。要自觉维护、带头遵守党的“六项纪律”,时刻在党纪党规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任何事情都按纪律规矩来办。要不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反对和纠治“四风”,坚持不懈、久久为功,不断取得作风建设新成效。

(审稿姚忠平 编辑陈升磊 编审王秀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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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聊城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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